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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业分会

产业分会简介

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产业分会成立于2023年7月15日,是由从事建筑装饰材料或设备的生产、供应、销售和与建筑装饰工程相关的施工、设计、科研、教育、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,在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。以整合资源、规划发展、推动行业建设为己任,为会员搭建交流、合作、共享的服务平台,充分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维护市场竞争秩序,维护行业整体利益,助推行业转型升级,实现跨越式新发展。


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产业分会工作规则

第一章 总  则

第一条   为加强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产业分会的组织建设,根据《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章程》和《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制定本工作规则。

第二条   本会名称是“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产业分会”。本分会是由从事建筑装饰材料或设备的生产、供应、销售和与建筑装饰工程相关的施工、设计、科研、教育、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。

第三条   本分会是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的专业性分支机构,不具备法人资格,在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,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负责监督、指导分会日常工作。

第四条   本分会宗旨: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以整合资源、规划发展、推动行业建设为己任,为会员搭建交流、合作、共享的服务平台,充分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维护市场竞争秩序,维护行业整体利益,助推行业转型升级,实现跨越式新发展。

第五条   本分会地址:西安市东新街248号新城国际A座203室。

第二章 基本职能

第六条   宣传、贯彻党和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,对我省建筑装饰产业和市场进行调研,反映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需求,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。

第七条   开展与建筑装饰产业相关的信息、技术、管理、人才、智能、绿色建造等方面的交流与服务,推动科技创新,积极参与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、规范的制定与修订,促进我省建筑装饰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。

第八条   在《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章程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,团结我省乃至全国从事建筑装饰产业链上的企业单位和个人,开展多层次的交流活动、加强诚信自律,推进我省建筑装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
第九条   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之间的联系,加强国际间合作交流,助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。

第十条   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培训、展览展示和交流活动,向社会推荐行业内的高新技术和名优产品,为推荐企业品牌战略开展系列服务,推动行业技术进步。

第十一条   开展行业诚信自律工作,组织制定相关的行规行约,规范业内企业及人员的市场行为,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业内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
第十二条   接受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
第三章 会  员

第十三条   本会的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
(一)单位会员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,从事建筑装饰材料或设备的生产、供应、销售和与建筑装饰工程相关的施工、设计、科研、教育、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单位;个人会员是指从事上述行业的知名人士。

(二)本分会的会员即为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的会员,由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统一颁发会员证书。

第十四条   申请加入本分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拥护《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章程》和产业分会的《工作规则》。

(二)自愿加入本分会。

(三)热爱、支持本分会工作。

(四)从事建筑装饰产业链的单位和个人等。

第十五条   会员申请入会的程序、享有的权利、履行的义务、会费及会员管理等执行《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
第四章 组织机构

第十六条   本分会设执行会长1名;副会长15-30名;常务理事30-70名;理事若干名;秘书长1人(由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副秘书长担任),副秘书长1-2人,由执行会长推选。

第十七条   本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,理事会由会员单位推荐产生,每个会员单位只推荐1-2人为理事。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执行理事会的决议;

(二)选举和罢免分会理事、常务理事;

(三)审议分会理事会工作报告;

(四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第十八条   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因特殊原因提前或推迟,须报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批准,但推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

第十九条   理事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第二十条   理事会下设常务理事会,其常务理事在理事中选举产生。

第二十一条   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。

第二十二条   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常务理事出席方能举行,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第二十三条   分会理事会执行会长由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兼任,由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提名,经产业分会理事会选举产生。执行会长实行轮值制,轮值办法另行规定。

第二十四条   本分会设秘书处,是本会的常设办事机构。秘书处工作由秘书长负责,由专职工作人员担任。秘书处设在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。

第二十五条   本分会秘书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。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  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。

(二)  发展会员,提名理事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。

(三)  受执行会长的委托,代表本分会签署有关文件。

第二十六条   理事会每届任期二年,可连选连任,一般不超过二届。因工作原因需延长任期的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批准同意后方可连任。

第五章 资产

第二十七条   本分会经费来源:

(一)  会费;

(二)  捐赠;

(三)  政府或企业资助;

(四)  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所取得的收入;

(五)  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二十八条   本分会按照《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章程》有关规定收取会费。

第二十九条   本分会经费由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统一核算,统一管理,本会不代收会员会费。

第三十条   本分会经费主要用于分会的各项活动和秘书处的日常办公费用支出。

第六章 工作规则的修改

第三十一条   本工作规则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审议表决。

第三十二条   修改后的工作规则,应在理事会通过后15日内,报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批准同意后方能生效。

第七章  终止程序

第三十三条   本分会完成宗旨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,应由执行会长提出终止动议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并报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批准后生效。

第八章  附则

第三十四条   本工作规则经2023年7月15日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产业分会第一届理事会表决通过。

第三十五条   本工作规则的解释权属于本分会。

第三十六条   本工作规则自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批准之日起生效。


产业分会第一届理事会负责人


分会职务
姓   名工作单位及职务
执行会长付超锋陕西建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/党委副书记、董事长
秘书长王   洁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/副秘书长
副会长于渊学陕西德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/董事长
副会长马   力陕西东鹏建材有限公司/副总经理
副会长马晓文宝鸡华保家具有限责任公司/董事长
副会长王   刚陕西和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/总经理
副会长王俊苗陕西共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/董事长
副会长刘松锋内蒙古陕建矿业有限公司/党支部书记
副会长齐仁达西安华胜鼎峰实业有限公司/董事长
副会长齐树佳西安成祥瑞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/总经理
副会长李   宏陕西友谊建工科技有限公司/党支部书记、董事长
副会长李   静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晋陕区域公司/总经理
泰山石膏(忻州)有限公司/总经理
副会长李熙康远东电缆有限公司/区域渠道官
副会长杨   峰陕西福泽建设有限公司/董事长
副会长张   隆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/建安分公司副总经理、总工程师
副会长张志辉西安龙恒达铝业有限公司/总经理
副会长陈晓宏陕西众合森工实业有限公司/总经理
副会长忽五岭陕西天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/董事长
副会长赵春辉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/党委书记、董事长
副会长胡学武鑫源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/副总经理
副会长查   俞陕西俞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/总经理
副会长贺   明上海典跃建材科技有限公司/西北大区总经理
副会长索锋锋陕西建工新型建设有限公司/总经理助理
副会长黄纳光西安海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/总经理
副会长程建军陕西建工建材销售有限公司/总经理
副会长谢红军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/西北区公司总经理
副会长谢毅娜西安谢和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/总经理
副会长楚小玲陕西楚璇金建材有限公司/总经理
副会长樊   航陕西建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/董事长
副秘书长胡   麟陕西建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/发展规划部副部长
副秘书长高   凯陕西建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/发展规划部部长


产业分会秘书处办公地址:西安市东新街248号新城国际A座203室

联系电话:029-8721667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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